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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港】连续多年财报存虚假记载 - *ST锦港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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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记者齐智颖)上市已26年的*ST锦港(600190.SH),即将告别A股。该公司5月30日发布公告,收到上海证交所《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因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连续 4 年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有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ST锦港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央广财经记者了解到,*ST锦港于1999年6月登陆A股,直到今天已26个年头。该公司被监管职能部门查明存在虚假记载的财报为2018年至2023年的年报,和2024年一季报,时间跨度近7个年头。

  据*ST锦港披露,5月29日,该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2022-2024年,*ST锦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壹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3610.45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22.46%;2023年虚增利润6808.78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5.96%;2024年第壹季度虚增利润1537.75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2.05%。

  辽宁证监局对*ST锦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万元的罚款;对当时担任公司老总等11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650万元不等罚款。其中,当时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挺行为极其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被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更早的2024年11月1日,*ST锦港公告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公司2018-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上海证交所在《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中指出,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及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理决定书》,*ST锦港2020-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4年存在虚假记载,触及《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上海证交所表示,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第 9.5.8 条等规定,对*ST锦港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同日,*ST锦港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将被终止上市的危险提示公告显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交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5月28日,*ST锦港曾公告称,公司存在多重退市风险,包含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存在交易类退市风险、存在财务类退市风险和继续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另外,公司还存在流动性风险。

  在财务方面,2024年,*ST锦港实现营业收入17.7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35.27%;归母净收入-65.67亿元人民币,同比由盈转亏。2025年一季度,*ST锦港实现营业收入4.6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4.76%;归母净收入2352.5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5.11%。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该公司总资产为99.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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