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老鼠仓】券商员工-老鼠仓-被罚的警示意义

查看信息来源】   6-4 23:09:09  
老鼠仓】【监管部门

  目前,两位券商原从业人员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行为(用我们老家的话讲叫“老鼠仓”)被罚。

  具体看,安徽证监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当时担任某券商信息技术中心顶级经理的李某,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股票,被罚没逾426万元;根据吉林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趋同交易”罚单案例,曾任职于某券商的邵某,曾作为分管投研系统建设的责任人,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被罚没逾107万元。

  “老鼠仓”不仅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更是公然违反了资本市场“三公”原则,损害了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历来是监管职能部门稽查执法的关键领域。以2024年为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严厉惩戒15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对某资管公司顶级投资经理刘某义“老鼠仓”行为处以6400余万元罚没款。

  监管职能部门严厉惩戒之下,为何还会有“老鼠仓”出现?在笔者看来,最基本的原因在于有关人员在利益诱惑和侥幸心理驱使下冒险操作,可谓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两起案件中的两位当事人,均为券商资深IT从业人员,他们利用工作之便,剽窃他人的“作业”。这袒露出相关机构的合规漏洞,包含系统技术权限滥用、内控机制形同摆设,对员工账户关联性、交易行为合规性审查缺失。好比,两人均通过亲属账户操作,超长违规操作未被发现。

  同时,这两个案例也释放出一个信号:监管职能部门正加强金融科技领域合规管理,督促券商完善全链条风控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建议稿)》向行业征求建议。从内容来看,甭管是对人员管理还是对行为管理,均要求做到“全覆盖”。其中明确将IT相关岗位列为七类重点核查对象之一,要求结合信息系统权限情况核查,防范有关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取不妥利益。

  “老鼠仓”人人唾弃。要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监管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穿透式监管,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快、准、狠打击“老鼠仓”等资本市场非法行为,通过严格的法律责任追究使非法者付出必要的犯罪成本;同时,要施展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以案释法,实现“办理一案、震慑一方、治理一域”,有效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券商等机构要严格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关键岗位投资申报机制,强化技术监控手段;要进一步完善内控,对重要岗位权限进行优化;要加强对“核心岗位”的监督,切断信息滥用链条;要加强对员工的尽职尽责教育,把合规意识真正扎根到每个员工心里。

  证券从业人员要遵守“老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切勿刀尖上 舔血触碰法律的高压红线,避免成为人人喊打的“老鼠”。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