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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琨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查看信息来源】 6-11 20:56:39新华社西宁6月11日电经中共 青海省 委批准, 青海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 青海省 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琨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张琨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利益交换“小圈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次违规收受礼品,长期接受宴请,特权思想作祟,接受私营企业主专门承租房屋为其提供聚餐饮酒服务;组织意识冷淡,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赚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赚取利益,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琨明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 青海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 青海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琨明开除党籍处罚;由 青海省 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终止其 青海省 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 玉树藏族自治州 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玉树市第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