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医疗机构】-50元输三天液-?成都市监局通报 - 一诊所擅自发布医疗广告被调查
【查看信息来源】 6-21 11:59:476月21日, 成都市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最近,网上出现 成都市 金牛区一诊所“50元输三天液”广告相关图片信息,引发社会关注。
6月18日获悉线索后,市监局赓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联系金牛区任克咳诊所责任人,其称网传图片属于事实,是在今年3月15日前后,为了做周年优惠活动,在抚琴综合市场抚琴南三巷门口放置了展板,放置时间为每天下午4点至6点之间大约1个多钟头,放置了三天后被举报,卫生健康部门随即作出了处理,后面就未再宣传了,网传相片是3月做活动时被拍下近期才传上网络。经查,金牛区任克咳诊所是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市监局人员于6月19日到诊所现场查看,未发现放置展板。
根据网传图片,展板上的内容介绍了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属于医疗广告。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叁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经初步核对,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私自发布医疗广告,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市监局已立案开展调查,对涉嫌犯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下一步,市监局将联合区卫健局加强对该治疗机构的监察管理,共同做好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增加普法宣传频次,增强医疗机构守法自觉,从源头上防范非法广告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