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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坑】6家消金机构被罚超600万元 这-两大坑-别踩了

查看信息来源】   6-25 11:23:10  

  消费金融公司接连被重罚!

  中国人民银行 厦门市 分行近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信息显示,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美信消金”)因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82万元。

  今年上半年,已经有6家持牌消金公司被罚,除金美信消金外,还包含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消金”)、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消金”)、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蚂蚁消金”)、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邮消金”)、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蒙商消金”),6家机构累计被罚金额达602.7万元。

  从非法行为看,信用信息及贷后管理不力成“重灾区”,3家机构因信用信息管理不力被罚,另有3家被罚涉及贷后管理不力问题。受访行业专家指出,消费金融机构被重罚主要是未能适应金融科技与助贷等新业务模式的变化,合规意识薄弱,对监管政策执行不到位。消费金融公司要构建专业合规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优化合作业务管理,明确权责并加强全流程管控。

  6家机构被罚602.7万元

  监管趋严,消费金融机构接连被重罚!记者统计获悉,今年上半年,已经有6家持牌消金公司被罚,累计金额达602.7万元。其中,蚂蚁消金、阳光消金被罚超百万元。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蚂蚁消金因公司治理不完善、风控独立性不足、贷后管理不到位、委外催收管理不到位等许多问题,被罚款140万元。当时担任蚂蚁消费金融信贷风险管理部管理团队成员的孙鹏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委外催收管理不到位,受到“警告”处罚。

  针对此次处罚,蚂蚁消金方面对记者回应称,“该处罚针对的是2022年的检查内容,公司诚恳接受处罚并完成整改,后续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确保依法合规、稳健经营。”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蚂蚁消金此次罚单主要是因为开业早期的企业治理不完善、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如未及时在官方网站上披露2021年年报,贷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则体现在2021年个别用户将从蚂蚁消费金融获得的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买基金和股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消金因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贷后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40万元。记者了解到,阳光消金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于2020年8月正式开业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由中国 光大银行中青旅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王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注资,分别持股60%、20%和20%。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表示,阳光消金被罚140万元人民币,说明消费金融领域仍然面临监管合规和转型的压力。从具体处罚原因来看,与助贷公司等机构合作时,若自身不把控授信额度与贷款定价,极有可能致使核心风控环节实质外包,违反了监管不得外包关键风控业务的要求,也反映出公司内部在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管理的失控。

  另外,蒙商消金因个人不良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根据规定处理异议被罚83万元。当时担任蒙商消费金融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总监的王某静因未根据规定处理异议,被罚款3.4万元。湖北消金因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72.7万元;当时担任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姜某、当时担任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营运科技中心(现营运管理部)总经理戴某晓二人对上述犯罪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7.2万元和4.2万元。

  中邮消金因未充分履行合作类产品信息披露义务、贷后管理不力、部分消费贷款被挪用,被罚85万元。因对未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信息的事项负有责任,当时担任中邮消费金融市场协同部副总经理李某鑫被警告。当时担任中邮消费金融市场协同部产品运营专家丁某恒也因相同原因被警告。当时担任中邮消费金融营运管理部总经理涂某,则因对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消费贷款被挪用负有责任而被警告。

  信用信息及贷后管理不力

  从非法行为看,信用信息管理及贷后管理不力成重灾区,金美信消金、蒙商消金、湖北消金因信用信息管理不力被罚,蚂蚁消金、中邮消金、阳光消金被罚均涉及贷后管理不力问题。

  中国 邮储银行 研究员娄飞鹏对记者表示,金融延续严监管,消费金融公司在公司治理、合作机构管理、贷后管理、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造成其被重罚。这在一定水平上反映出消费金融公司在经营进程中重发展、轻管理等许多问题。对消费金融公司而言,需要切实增强合规经营宗旨,通过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机构合作管理、做好风险管理等实现高质量发展。

  王蓬博分析指出,6家机构今年上半年累计被罚金额达602.7万元人民币,每家平均被罚金额达百万元人民币,核心原因有三个:一是部分机构在市场竞争中盲目扩张业务规模,忽视风控体系建设,造成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失衡;二是合规意识薄弱,对监管政策执行不到位,尤其是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三是未能适应金融科技与助贷等新业务模式的变化,在合作业务中出现合规漏洞。

  王蓬博认为,消金机构存在不同水平的问题,好比多家机构因信息报送不规范、违规查询收集等许多问题被罚,还有机构因资金流向监控缺失,造成贷款被违规挪用等说明监管正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全链条行业监督,从制度层面要求持牌机构自主管控授信审批等核心环节,保障消费者权益。

  素喜智研顶级研究员苏筱芮对记者表示,趋严趋细的确是当前监管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例如此前“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这样的细化受罚事由,反映出监管正逐步深入消费金融具体业务环节,也表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需要遵照监管原则,在合作协议中厘清权责,对授信、定价这样的核心环节进行自主把控。

  “今年以来多家机构受罚,主要源于信用信息管理、合作机构管理、贷后管理等许多问题,一方面体现持牌消费金融领域严监管态势不减,另一方面也表明相关机构依旧存在合规短板,尤其是一些共性问题需要机构充分重视。”苏筱芮建议,消金机构加紧弥补合规短板,汲取同业机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避免在合规领域“重蹈覆辙”。

  王蓬博建议,消费金融公司应该从三个方面查漏补缺:一是构建专业合规体系,设立专职部门,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全流程,并定期自查;二是升级风险管理能力,借助 大数据 等技术强化贷前、贷中、贷后全链条风险监测;三是优化合作业务管理,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明确权责,并加强全流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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