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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紫天】即将终止上市 - *ST紫天面临三重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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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晚间,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紫天”)披露系列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调查完毕,认定公司2022-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25亿元收入(24.99亿元)。

  前期*ST紫天联合审计机构对抗监管、拒绝阻碍执法,其目的或是为了遮掩财务做假行为。在此种情形之下,福建证监局克服拒绝阻碍执法引发的取证困难,查实了公司财务做假行为作出了严厉的处罚。

  *ST紫天目前触及三重退市风险(分别为未在规定期限整改退市、重大违法退市、未披露年报退市),预计最快将于7月19日达到终止上市期限。

  行为极其恶劣触及三重退市风险

  *ST紫天原名南通锻压,2011年12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16年初,原实控人郭庆以8.38亿元将其持有的3350万股(占股本26.17%)转让给 新余市 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由郭庆更改为 新余市 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后,公司实施了一系列并购转型广告传媒业务,并于2018年更名为 紫天科技 ,即*ST紫天。

  在新股东的资本运作下,*ST紫天短时间内业绩大增,但好景不长,公司2023年度业绩大变脸。对于交易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公司无限期拖延,不仅涉嫌信披非法,多名高管还涉嫌拒绝、阻碍执法,公司因财务做假与信息隐匿叠加,被监管职能部门屡次立案。

  经查,公司通过虚构手机短信发送服务业务、虚增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等行为虚增收入及利润,虚增收入、利润金额大、比例高,犯法行为极其恶劣。

  其间,福建证监局克服公司联合审计机构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亚泰”)对抗监管造成的调查取证困难,对犯法行为严厉责罚重罚,对相关主体处以严厉“财产罚”及“资格罚”。

  福建证监局对*ST紫天的三项犯法行为一并作出处罚。分别是拒绝阻碍执法行为的正式行政处理、财务做假行为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未按期披露年报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对公司及现任与过往管理层共12人共处约4000万元高额罚款,对部分责任人处以5至十年市场禁入,并对2名主要责任人终身市场禁入。

  值得强调的是,前期福建证监局已对北京泰亚的拒绝阻碍执法行为作出正式行政处理,对北京泰亚及当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某共处罚金160万元人民币,对田某处6年市场禁入。

  零容忍坚决出清“残渣余孽”

  *ST紫天眼下三重退市风险集聚,监管机构果断亮剑,实施罚款与资格罚的双重制裁。监管职能部门严厉惩戒资本市场非法现象、保障市场有序运行、剔除“残渣余孽”的坚决决心,彰显了监管职能部门对资本市场非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具体看,*ST紫天于2025年2月14日被监管职能部门责令改正但直到今天仍未整改,根据《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10.4.1第(三)点,预计将于7月中下旬即达到终止上市期限,预计最快将于7月19日达到终止上市期限。

  另外,定期报告两年虚假记载情形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退市情形,但需在正式处罚决定作出后触发正式退市,在此之前可能已经规范类退市。

  对于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也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未按期披露年报的退市情形,该种情形退市时间需到9月初。

  在此情形之下,行刑民三条惩戒路径齐发力,在监管职能部门作出严厉行政处理的同时,公安机关也于2024年9月对公司“隐匿会计凭据罪”刑事立案。另外,根据2022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ST紫天相关行为达到“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追诉标准,后续公安机关的刑事追究责任可能也将跟进。同时,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有投资者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市场人士认为,*ST紫天三重退市风险的叠加,袒露出公司治理失效、财务做假与对抗监管的恶性循环;监管机构的“组合拳”处罚,则彰显了保护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坚定决心。对于投资者而言,需高度警惕财务异常、信披违规及治理混乱的企业;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合法合规经营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唯一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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