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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瑞斯康达,董事长及董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查看信息来源】 7-7 21:37:57
7月7日晚, 瑞斯康达 (603803)公告称,收到有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北京市 公安局向阳分局决定对公司老总兼总经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已经被取保候审。
来源:公司公告
老总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瑞斯康达 公告称,经与相关部门了解,上述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2023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理系同一事项。
公告提到,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公司于7月7日召开董事会,决定由董事兼副总经理韩猛代行老总及总经理职责。
瑞斯康达 表示,案件的详细情况尚待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公司将持续高度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瑞斯康达 过往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11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2023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2023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2018年起, 瑞斯康达 将其全资子公司深蓝迅通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与隋某力控制或指定的企业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所谓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深蓝迅通以生产型公司的名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其真实身份是垫资方,以先向上游供货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待交货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深蓝迅通支付剩余货款的形式,为隋某力方面提供垫付资金。
业务模式上, 瑞斯康达 “以销定产”,先与下游签订销售合同,再根据事先谈好的毛利率倒算采购单价,与上游签订数量一致的采购合同。 瑞斯康达 应当知悉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瑞斯康达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公司包含李月杰和朱春城在内的8名董监高成员处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100万元罚款。
业绩持续下滑
上述行为造成 瑞斯康达 披露的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51亿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2.88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6378.67万元人民币,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3.2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2.82%;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81亿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2.28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5345.29万元人民币,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4.4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31%。
财务做假事发后, 瑞斯康达 业绩持续下滑。 瑞斯康达 2024年年报显示,2024年 瑞斯康达 实现营业收入13.8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99%,连续两年下滑;净收入亏损1.22亿元人民币,连续两年亏损超过1亿元人民币。
分产品看,2024年公司除软件产品外的两大主营产品传输类设备产品和宽带网络类设备产品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均下滑明显。其中,传输类设备营业收入下降17.54%,毛利率减少了9.07个百分点;宽带网络类设备营业收入下降41.13%,毛利率减少了5.9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