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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因财务核算不规范等多项违规,韩建河山及4名高管遭警示并被通报批评
【查看信息来源】 9-25 18:38:24
9月25日晚间, 韩建河山 ( 603616)公告称,公司和老总兼总经理田玉波等相关责任人员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北京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披露的上海证交所纪律处罚决定书显示, 韩建河山 及4名核心高管因同样的违规行为,被予以通报批判。
经查, 韩建河山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贵港)环保工程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造成收入等报表科目核算与列报不准确;部分应收账款核销、账龄核算不准确造成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部分工程施工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时未明确说明相关资产组范围变更原因。
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子公司 秦皇岛市 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与广西贵港于2019年签订合约,承揽广西贵港环保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完工试运行,清青环保在2019年确认该工程项目的收入和成本。后因双方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法院判决解除合约,清青环保拆除其设备,并向广西贵港返还已支付工程建设款4,320万元及利息。公司将在2019年确认的该工程项目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冲销,并相应的调整2019年度至2023年度的应收账款、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同负债等报表科目。上述过失更正后,公司2019年度调减净收入1,842.14万元人民币,占调整前金额的30%;2020年度调增净收入2,737.18万元人民币,占调整前金额的86.78%,2021年度调增净收入268.60万元人民币,占调整前金额的9.38%,2022年度调增净收入603.60万元人民币,占调整前金额绝对值的1.67%,2023年度调增净收入195.40万元人民币,占调整前金额的0.63%。
(二)未规范披露重大诉讼
经查明,2022年10月26日以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涉诉金额1.22亿元人民币,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临时报告,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重大诉讼。
(三)未规范披露关联交易
2025年4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鲲鹏兴业建设(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建设)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田玉涛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2024年1月20日以来,公司下属分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与鲲鹏建设发生关联交易6,563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42%。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
北京证监局指出, 韩建河山 老总兼总经理田玉波、董事会秘书孙雪、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魏良彬和张海峰系上述事项主要责任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北京 韩建河山 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田玉波、孙雪、魏良彬、张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和《上海证交所纪律处罚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罚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海证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罚决定: 对北京 韩建河山 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当时担任老总兼总裁田玉波、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张海峰、魏良彬、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孙雪予以通报批判。
资料显示, 韩建河山 于2004年成立,2015年6月于上海证交所成功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制造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压力钢管及压力钢岔管、排水管、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箱涵。公司主营产品为规格DN600~DN4000的PCCP、DN300~DN3000的全系列混凝土排水管(RCP)、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单仓及多仓混凝土箱涵。
根据2025半年度报告披露, 韩建河山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08%;归母净收入637.6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8.71%;扣非归母净收入602.1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6.69%。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