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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 - 北方稀土被内蒙古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10-13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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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凯丰)10月13日晚, 北方稀土 公告称,公司于10月13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公司子公司包钢集团 节能环保 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为内蒙古包瀜环保 新材料 有限公司发放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等合计894.85万元人民币,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瀜环保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代发款项。公司未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北方稀土 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并以此为戒,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察管理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将在规定期限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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