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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辉信息】公司热点 - 四年虚增利润近3200万元!同辉信息及5名相关人员被公开谴责

查看信息来源】   10-17 22: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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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交所10月17日发布公告,给予 同辉信息 (920090)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罚。

  该处罚决定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理决定书》的认定,2018年至2021年期间, 同辉信息 及其下属子公司科影视讯、北京威尔文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同辉(北京)数智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造成 同辉信息 披露的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据公告, 同辉信息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017.30万元、961.70万元、1,497.61万元、1,806.53万元人民币,分别虚增利润1,046.43万元、814.86万元、737.48万元、587.82万元。

  北交所表示, 同辉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戴福昊作为 同辉信息 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组织、指使公司虚增收入、利润行为,签署 同辉信息 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戴福昊作为 同辉信息 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述信息披露非法行为。

  崔振英作为 同辉信息 当时担任副总经理,指使、参与公司虚增收入、利润行为,签署 同辉信息 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崔振英时为 同辉信息 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述信息披露非法行为。

  上述二人是《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情节较为严重。

  姬海燕作为 同辉信息 当时担任财务总监,知悉、参与公司虚增收入、利润行为,签署 同辉信息 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姬海燕是《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赵庚飞作为 同辉信息 当时担任董事、 同辉信息 案涉子公司科影视讯当时担任经理,未勤勉尽责,签署 同辉信息 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李刚作为 同辉信息 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签署 同辉信息 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二人是《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北京证交所纪律处罚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给予 同辉信息 公开谴责的纪律处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戴福昊公开谴责,认定戴福昊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崔振英公开谴责,认定崔振英七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姬海燕、赵庚飞、李刚公开谴责的纪律处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2008年建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数字视觉领域,是北交所首批上市企业。基于前沿的科学技术,公司业务涉及数字影院、数字金融展馆、VR智慧教育等核心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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