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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对东亚药业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查看信息来源】   10-22 17: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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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交所发布关于对浙江 东亚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根据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 东亚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2025〕224号)查明的事实,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与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不一样,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且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公司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贾飞龙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东亚药业 及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贾飞龙予以监管警示。要求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30天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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