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违法违规】退市不能免责 - 监管部门持续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查看信息来源】   10-25 12:37:22  

  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孟培嘉)10月24日晚,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R长康1)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根据公告,经查明, 长江健康 涉嫌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两大非法行为,原老总郁霞秋,老总黄忠和,原总裁陆一峰,董事、副总裁李一青,副总裁、财务总监张义为相关责任人。

  针对相关非法行为,江苏证监局拟对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对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对郁霞秋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对黄忠和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对张义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陆一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李一青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郁霞秋、黄忠和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拟对张义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记者了解到,2025年以来, 上海易连 、腾信股份等许多家退市公司先后领罚,左江科技因虚增收入利润,公司及其董监高等被处以合计1475万元罚款;华铁股份因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有关人员被处以合计2415万元罚款。相关案例显示,退市企业的违法劣迹未因摘牌而消除,监管职能部门执法追究责任不会因退市而终止。

  这时,“惩首恶”成为源头治理的关键。违规占用担保等非法行为通常是信息披露非法的“共生体”,往往由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精心策划,这些“关键少数”将上市公司视为“提款机”,通过隐秘手段挪用资金并试图在披露文件中隐匿踪迹。“首恶必办”是监管追究责任的鲜明态度,以 长江健康 案为例,相关直接责任人分别被处以1500万元和1200万元的顶格处罚。

  严格执法的背后,是日益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随着证券集体诉讼、先行赔付等制度的全面落地,中小投资者维护权益从单打独斗转向体系作战,“行政+刑事+民事”的立体追究责任闭环正在形成。多维度追究责任让违法者“痛感十足”,从本质遏制财务做假等乱象。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