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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生物】财务核算不规范!丸美生物被责令改正 - 董事长孙怀庆收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10-31 21: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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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生物”)发布公告称,因财务核算不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和披露不规范,公司及老总孙怀庆、财务总监王开慧、董事会秘书程迪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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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核算、募集资金披露不规范!

  丸美生物被责令改正、老总孙怀庆收警示函

  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等规定,经过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收入核算不准确。公司未根据退货情况对销售业务预估退货率,且存在将少量非实际销售订单计入收入的情景,造成收入核算不准确。二是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公司未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及时对未结算工程建设款暂估“在建工程”和“应付工程建设款”,造成公司在建工程和相关负债科目披露不准确;公司相关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未及时转固,造成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计提不准确。三是相关会计科目存在错误列报的情景。公司将存放在支付宝等第叁方支付平台的钱财通过“应收账款”科目列报和披露,将少量与研发活动无关的咨询服务费计入研发费用,造成相关科目核算不准确。

  其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和披露不规范。一是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琶洲总部大楼,未将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分开独立核算,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支出的情景。经规范整改,公司已将非募投项目支出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二是募投项目调整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公司相关募投项目超过原定完成期限未完成,对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并实际支付相关费用,公司未及时审议和披露项目延期或调整议案情况。三是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不规范。公司2023年、2024 年公告的相关报告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进度与实际不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理财,未按有关规定在当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和期末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广东证监局指出,丸美生物老总孙怀庆,董事会秘书程迪,财务总监王开慧,未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丸美生物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孙怀庆、程迪、王开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业绩虚增

  更正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同日,丸美生物发布《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司本次会计过失更正涉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图片

  从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来看,丸美生物存在会计过失主要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资金流量表。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虚增454.68万元人民币,净收入虚增1132.97万元人民币,营业成本虚增110.34万元人民币,销售费用虚增35.12万元人民币,研发费用虚增73.10万元人民币,管理费用虚减1027.82万元人民币,信用减值损失虚减71.55万元人民币,所得税费用虚增59.41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在建工程虚增5.68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分别少计3.75亿、1.83亿,未分配利润虚增1132.96万元人民币,其它流动负债虚增419.55万元。

  同时,丸美生物公布2025年三季报,公司营业收入为24.5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25.5%;归母净收入为2.44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2.1%;扣非归母净收入为2.1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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