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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尼】ST东尼被公开谴责!合计罚款超千万

查看信息来源】   11-12 22: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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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ST东尼及当时担任老总等被罚款1570万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忆山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不到半年,ST东尼宣布于11月12日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因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年报虚假记载等,公司及当时担任老总等6人共被罚款1570万元。上海证交所于同日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

  一位资本市场资深人士表示,今年以来,监管职能部门加大对上市公司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零容忍”态度愈加鲜明。通过“早发现、快惩处、严纠正”,既有益于投资者保护,也有益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被ST后会有一年观察期,希望相关公司能够积极落实整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意识。用规范、持续、高质量的发展增强回报投资人的能力、重新获得市场信任。”该资深人士称。

  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年报虚假记载

  今年4月, 东尼电子 因涉嫌信披非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10月29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10月30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10月31日起,股票简称更改为“ST东尼”。

  在《行政处理决定书》中,浙江证监局表示,经查明, 东尼电子 及相关高管存在多项违法事实。

  一是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2023年1月, 东尼电子 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5—12月期间按月向广东天域交付13.5万片6英寸 碳化硅 衬底,合同金额为6.7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要业务收入的51.84%。同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进行了披露。

  合同履行期间,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的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到合同约定交付计划数量。截至2023年10月末,东尼半导体仅完成前述合同交付进度的6.74%,已可以预见合同约定的交付计划无法按期完成。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

  二是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包含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少确认研发费用,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少确认研发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未充分计提存货降价准备,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降价准备,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分别虚增3877.59万元、7227.79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70.95%。2024年4月,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的补充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合计罚款1570万元

  被公开谴责

  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浙江证监局决定:

  一、对 东尼电子 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二、对当时担任老总沈新芳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三、对当时担任总经理沈晓宇给予警告,并处以170万元罚款;

  四、对当时担任财务总监杨云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钟伟琴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六、对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翁鑫怡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

  七、对当时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斌斌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1570万元。

  另外,上海证交所下发《关于对浙江 东尼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翁鑫怡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旭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ST东尼于2017年上市,公司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其它 新材料 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0%;归母净亏损1460.51万元。

  截至11月12日收盘,ST东尼每股报18.26元,10月31日以来下跌幅度近20%,最新市值为42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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