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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建峰】被摄影师起诉侵权 - 视觉中国赔偿并致歉
【查看信息来源】 11-24 18:23:55
持续两年多的摄影师起诉 视觉中国 (000682.SZ)侵权一案近日迎来进展。不久前,摄影师戴建峰在微博发文称, 天津市 和平区人民法院已就其起诉 视觉中国 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 视觉中国 非法销售其摄影作品《银河下的村子》,构成侵权,需赔偿1.5万元并公开道歉。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 视觉中国 及其关联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了戴建峰对该相片享有的信息网络流传权及署名权。三家公司被要求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官方网站首页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道歉,并赔偿戴建峰经济流失及维护权益支出1.5万元。
回溯事件,2023年8月15日,戴建峰在互联网上发文称,他曾接到 视觉中国 方面的电话,对方号称自己拍摄的作品对 视觉中国 图库中的173张相片造成侵权,需要赔偿8万元。戴建峰表示,这些作品从未上传过 视觉中国 图库,也木有和 视觉中国 进行过合作。
同年10月,戴建峰发文称,对于 视觉中国 未经我许可,非法销售其相片,并向其索赔一事,已向 天津市 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天津市 和平区人民法院对戴建峰与 视觉中国 等三家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立案审理。尔后经过两年诉讼,该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
据戴建峰提供的证据, 视觉中国 通过案外人获得涉案相片后,以2400元价格向第叁方销售,并谎称拥有著作权。不过,法院驳回了戴建峰的其它诉讼请求,同时认定 视觉中国 销售戴建峰其它148张相片的表现不构成侵权。
11月22日, 视觉中国 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发布致歉声明。声明显示, 视觉中国 明确承认,经 天津市 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涉案作品《银河下的村子》的作品权人为戴建峰,其网站展示、销售该图片的表现“侵害了戴建峰对该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流传权,对此我们致以歉意”。 视觉中国 同时表示,涉案作品已于诉讼发生后下架,侵权行为已终止。
公开资料显示, 视觉中国 建立于2000年6月,2014年4月在深交所上市。该公司此前披露的三季报显示, 视觉中国 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30%;归母净收入7431.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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