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证券公司】券商副总裁偷窥32个账户做老鼠仓,还违规买卖证券,最终被罚没1.35亿
【查看信息来源】 11-30 11:36:09红星资本局11月30日消息,最近,某券商前副总裁陈某涛因“老鼠仓”问题,被监管职能部门查处。
11月28日,江苏证监局披露罚单,曾担任某证券公司副总裁的陈某涛,被江苏证监局没收违法所得4515.05万元人民币,并处以9030.1万元罚款,同时被采取8年及5年两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一罚二”合计罚没1.35亿元人民币。陈某涛事涉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有关证券交易、违规买卖证券。
据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陈某涛自1999年8月起在某证券公司任职,先后任职副总裁等职务,涉案期间系证券从业人员。陈某涛犯法行为主要包含两方面:
其一,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有关证券交易方面,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2日,陈某涛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了相关私募基金、个人在某证券公司开立的32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趋同组合账户)的交易信息,控制“韩某” 中信证券 信用账户等8个证券账户,与趋同组合账户发生趋同交易,趋同买入股票585只,趋同买入金额8.59亿元人民币,趋同交易盈利1875.04万元。
其二,在违规买卖证券方面,2011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2日,陈某涛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前述8个证券账户及“韩某” 中信证券 普通账户等合计16个证券账户买卖证券,扣除前述陈某涛利用未公开信息趋同买入及与趋同买入对应的卖出金额后,累计交易股票3.34亿股,交易金额45.44亿元人民币,盈利2640.01万元。 
图据公告
在听证中,陈某涛曾以“对金融领域有贡献”“无力承担巨额罚款”为由进行申辩,请求将罚款倍数调减至一倍。但江苏证监局复核后认为,该理由非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对陈某涛申辩意见不予采用。
最终,江苏证监局对陈某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75.04万元人民币,并处以3750.08万元罚款;对陈某涛违规买卖证券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640.01万元人民币,并处以5280.02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35亿元人民币。
同时,鉴于陈某涛作为证券公司顶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交易金额及非法所得较大,违规买卖证券持续时间较长,行为极其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依据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陈某涛采取8年和5年两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其中,在8年禁入期间,陈某涛不得在其它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高管职务;在5年禁入期间,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交所交易上市或挂牌的所有证券。
除本案外,多地证监局早前也公布了相关罚单。
黑龙江证监局网站11月公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黑龙江证监局对当时担任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合计对汤某明处以470万元罚款。
安徽证监局5月公布的一张罚单指向某头部券商的当时担任信息技术中心顶级经理李某鹏,2019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间,他控制亲属账户组,与托管在该机构的某基金趋同交易76只股票,趋同交易金额达2900.38万元人民币,盈利约213.14万元人民币,最终合计罚没426.28万元。
另据吉林证监局5月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局对某头部证券公司当时担任分管投研系统建设的责任人邵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吉林证监局最终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9.39万元人民币,并处以88.18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