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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财务公司被罚50万 - 涉票据业务开展不审慎

查看信息来源】   12-4 7:27:4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 山东钢铁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 山东钢铁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票据业务开展不审慎。

  高勇、杨士东、李传玲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 山东钢铁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对高勇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杨士东警告;对李传玲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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