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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银行】贷款三查未尽职!汉口银行又收罚单,上个月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被罚1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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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十堰监管分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三查未尽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茅箭支行被罚款25万元人民币,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上个月,因为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汉口银行被罚123万元。汉口银行的主要非法行为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针对此问题,中国人民银行 湖北省 分行对其罚款123万元。

  上述“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违规行为出自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同时,该行当时担任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宫某华,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非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4万元。

  该行当时担任网络金融部专家甘某芳,因对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的非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汉口银行因各类违规行为屡次被处罚:

  2024年4月,汉口银行因多项非法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开出罚单,被处以485万元罚款,并且有4名当事人受到警告处罚。

  2024年7月,汉口银行硚口支行因涉嫌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罚140万元。

  2024年10月,汉口银行鄂州分行因项目资本金审查不到位,被罚款45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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