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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通裕重工收警示函 - 存货核算差错致年报失真 7名责任人被追责
【查看信息来源】 8-27 20:59:08
8月27日晚间, 通裕重工 (300185.SZ,股票价格3.02元,市值117.69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有关人员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 通裕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份警示函背后,是 通裕重工 此前披露的会计过失更正。因“管理不善、存货核算方法有误”造成存货账实不符,公司对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正。
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仅影响了财报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更直接造成公司及相关高管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此次被点名追究责任的7名责任人员包含公司老总、总经理,和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等,他们的违规行为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存货核算漏洞致两年财报失真
山东证监局的警示函直指 通裕重工 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根据警示函, 通裕重工 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指出因“以前年度管理不善、存货核算方法有误”等原因,造成公司存货账实不符。
这一错误不仅影响了当期损益,还波及到 通裕重工 此前披露的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为此,公司对这两年的年报进行了更正,分别调减了存货和未分配利润。
山东证监局认为, 通裕重工 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叁条的规定,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发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在追究责任方面,山东证监局明确指出,公司老总刘伟、总经理司勇、财务总监杨静,当时担任老总黄文峰、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高升业、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李春梅、当时担任董事司兴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责。
因此,山东证监局决定对 通裕重工 及上述7名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称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作为一家主营大型自由锻件、风电主轴等产品的重工企业,存货(如钢材、半成品等)在 通裕重工 资产结构中占比不低,核算准确性直接影响营业收入、利润等核心指标的可靠性。半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 通裕重工 的存货金额为30.96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率达到20.54%。
在2025年半年报中提示面临的危险时, 通裕重工 提到,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更趋复杂,对公司在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规模不断扩大的进程中不能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控制水平,则公司将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情况和提升管理效能要求,进一步梳理、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激发公司内生动力,以管理促效益。” 通裕重工 称。
通裕重工 在8月27日晚间公告中表示,此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涉及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不利影响。公司及有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积极根据山东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并整改。后续将组织有关人员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