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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大同分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1万元,一责任人被终身禁业
【查看信息来源】 9-9 16:35:489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同金管罚决字〔2025〕14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市 分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万元。
同时,因对上述内控管理不到位的犯法行为负有责任,高建勋(当时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市 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被警告,罚款1万元。
另外,同金管罚决字〔2025〕15号显示,因对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的表现负有责任,王坤(当时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市 分公司理赔中心人伤分部员工)被禁止进入保险业终身。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市 分公司建立于1997年04月21日。
对于金融保险机构而言,强化内控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是其稳健经营的条件。同时,从业人员也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
合规经营其实不是成本负担,而是保险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石;监管职能部门需通过 “严监管 + 强问责” 引导行业回归保障根源。(《理财周刊-财事汇》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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