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9月12日电, 华阳新材 (600281.SH)公告,公司获悉相关方 华阳新材 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华阳集团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经查,2021年4月至6月期间, 华阳集团 在未经同意情境下,两次划转其控股子公司潞化科技(原 阳煤化工 )资金合计1,126,449,959.33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局决定对 华阳集团 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 华阳集团 财务责任人高彦清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负责账户管理和资金划转的金融专员樊宗莉处以9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