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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源化工】博源化工 - 被裁决需向乌审旗蒙大矿业支付探矿权价款差额,已计提11.49亿元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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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博源化工(000683.SZ,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称,最近,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判决书》(〔202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2936号),案件涉及增资扩股协议纠纷。根据判决,公司为第壹被申请人,需向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探矿权价款差额18.89亿元人民币,同时还需支付律师费、保全费和保全保险费合计92万元。仲裁反请求的仲裁费为1186万元人民币,且第壹被申请人承担85%的本案仲裁反请求仲裁费。

  该起案件可追溯至2009年12月10日,当时,博源化工、上海证大与申请人中国 中煤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股权转让 暨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博源化工将其持有的蒙大矿业的51% 股权转让 给申请人。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之后实际发生的应当由蒙大矿业支付给政府资源管理部门或其投资设立的企业法人的各类矿权价款(包含探矿权、采矿权)全部由原股东博源化工及上海证大承担,如未按约支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 股权转让 暨增资扩股协议》12.2约定,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之后实际发生的、应当由蒙大矿业或新公司承担的矿权价款由原股东承担,并且原股东方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根据11.2条约定,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新公司或有负债由原股东方承担,原股东方对新公司按本协议约定的或有负债同样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博源化工及上海证大应当根据上述约定向蒙大矿业支付探矿权转让合约纠纷项下蒙大矿业实际承担及被执行的探矿权价款差额及其它费用合计2251652934.16元。

  2023年10月8日,就乌审旗国资公司诉蒙大矿业探矿权转让合约纠纷一案, 内蒙古自治区 顶级人民法院以(2023)内民终511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裁定蒙大矿业需向乌审旗国资公司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差额22225238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115441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154419元。

  2023 年 11 月21日, 鄂尔多斯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内06执511号《结案通知书》,显示执行法院分屡次共划拨被执行人蒙大矿业2240498515.16 元,其中包含: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差额2222523800元人民币,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4525851.16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1154419元、执行费2294445 元,现已执行完毕。上述被执行款项不包含判决认定应由蒙大矿业承担,并且蒙大矿业已经在二审程序中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154419元。

  博源化工表示,本次判决对公司财务情况及损益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原因如下:被申请人向蒙大矿业支付探矿权价款差额1889145230元。第壹被申请人与第贰被申请人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上述判决,公司承担的支付比例及金额暂时无法确定。蒙大矿业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中煤能源 持股66%,公司持股34%。目前公司尚未取得蒙大矿业就本次判决涉及该笔探矿权价款差额的账务处理方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本次仲裁所涉及的事项累计计提预计负债约11.49亿元人民币。

  官方资料显示,博源化工的母公司博源集团总部坐落于 鄂尔多斯 市东胜区的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能源·化工”一体化为核心,物流贸易、现代服务业等多元产业协调互补、联动发展的企业集团,是 鄂尔多斯 市和 内蒙古自治区 重点企业。集团资产总额300多亿元人民币,员工8000多名。

  博源集团旗下成员企业主要有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有限公司、 兴安盟 博源化学有限公司等60多家。

  博源化工前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6.5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54%;归母净收入为10.6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1.15%;扣非归母净收入为11.2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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