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9名投资者胜诉!宜通世纪因-虚假陈述-一审被判赔272.9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12-30 21:01:52
12月30日晚间, 宜通世纪 (300310)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 广东省 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向原告陈*华、阮*良等109名投资者赔偿投资亏损人民币2,729,003.27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592.03元,合计人民币2,755,595.30元。
值得强调的是,这笔赔偿已占该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收入约80%。
此次纠纷源于 宜通世纪 2024年5月29日收到的首批1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合计97.79万元。
根据判决,被告方炎林、李询对本判决第壹项明确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钟飞鹏、郭汉鹏分别在公司债务的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驳回了原告陈*华、阮*良等109位投资人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合共37988.61元,由原告陈*华、阮*良等109位投资者负担11396.58元(各原告应负担受理费详见本判决附表),被告 宜通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炎林、李询共同负担26592.03元(钟飞鹏、郭汉鹏分别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宜通世纪 表示,鉴于本诉讼案件一审判决以后,原被告可在法定期限内向 广东省 顶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不久前, 宜通世纪 并购诈骗案落槌。
11月18日, 宜通世纪 公告称,于当天收到 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公告显示,2016年公司并购深圳倍泰健康丈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倍泰健康”)相关的合约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许冠群因在并购进程中协助财务作假、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被 广东省 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同时需追缴4000万元违法所得发还 宜通世纪 。不过, 宜通世纪 提示,目前被告已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判决书显示,许冠群在并购进程中,积极提供资金给倍泰公司填补非经营性占用的缺口,并帮助同案人财务作假,致 宜通世纪 支付明显不正确的高价购买倍泰公司,造成 宜通世纪 重大经济流失,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公开资料显示, 宜通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通信设备生产销售业务、 物联网 平台及解决方案、ICT业务。
业绩方面, 宜通世纪 2024年大幅转亏,归母净收入亏损3034.9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2.98%。这是该公司自2018年以来再度迎来亏损。
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9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04%;归母净收入仅为339.3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下滑86.05%;扣除非我们时常性损益后净收入亏损508.4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