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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信股份】多期财报虚增收入、利润!领信股份及责任人合计被罚1480万元,董事长遭市场禁入10年
【查看信息来源】 1-8 20:14:11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付名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在2026年1月8日发布的公告,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非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理,当时担任老总及实际控制人李鹏,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宗辉一并领罚。
公告显示,经查明,领信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领信股份通过11家外部公司开展虚假业务虚增收入、利润;通过将实质未开展或未完成项目虚构为已完成项目的形式虚增收入、利润。2021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分别虚增收入为16,381.63万元、12,719.05万元、9759.32万元;2021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为9813.96万元、7372.76万元、5377.45万元。领信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领信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领信股份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宗辉知悉并参与实施领信股份财务做假行为,直接造成领信股份信息披露违法的表现,未能确保领信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王宗辉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领信股份当时担任老总李鹏知悉领信股份财务做假行为,未能确保领信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同时,李鹏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组织、指使领信股份实施财务做假行为,直接造成领信股份信息披露违法的表现,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的“组织、指使”的情形。
依据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李鹏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500万元。
当事人李鹏的犯法行为事情严重,根据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李鹏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计算,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此次罚款合计1480万元。
此前,领信股份因未如期披露年报已经被山东证监局处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在2025年7月21日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老总、财务责任人和信息披露责任人张凯因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而受四处罚。
经查明,ST领信在2025年4月18日发布公告,称因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尚未完成,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随后,ST领信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强制停牌公告,直到2025年6月30日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此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处罚决定,ST领信被责令改正并处以90万元罚款,张凯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值得强调的是,实控人李鹏去年7月份曾被曝失去联系。
2025年7月18日,ST领信发布了《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失去联系的公告》。该公告表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鹏目前已经失去联系,公司无法与他取得任何形式的联系。
经公司向 日照市 相关政府部门核对,公司第壹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李鹏及其控制的关联公司因涉嫌刑事犯罪,被 日照市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公安机关的书面立案文件,相关信息来源于政府部门的口头告知。
天眼查APP显示,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20十年,领信股份成员,位于 山东省 日照市 ,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14562.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75.55万人民币,并已于2021年完成了定向增发,交易金额5400万人民币。
业绩方面,领信股份2025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0元人民币,净收入为-49,243,576.30元。本站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去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因素是本站告期内公司经营困难,无法开展经营,未录得营业收入。
据公司2025年11月11日发布的公告,公司于2014年9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证券简称:摘牌领信,证券代码:831129,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作出终止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因公司2023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12日终止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