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根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公告,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持有东鹏饮料(605499)5%以上的股份,因在2025年5月6日持股比例变动至1%的整数倍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