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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银行】虚增存贷款,以贷转存……广西北部湾银行被罚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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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1月30日公布的行政处理信息显示,广西北部湾银行因存在多项非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5万元人民币,相关责任人吴锡汉、韦维被警告。

  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广西北部湾银行的主要非法行为包含: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尽职,系统安全管控不尽职,以贷转存,票据保证金审查不尽职,虚增存贷款,存款考核指标设立违反监管制度。

  广西北部湾银行网站显示,该行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 唯一一家省级城市商业银行,于1997年3月26日成立,前身是南宁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9月更名为 南宁市 商业银行,于2008年10月改制设立为广西北部湾银行。目前,该行共有一级分行13家,营业网点超358家,资产总额超5500亿元人民币,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连续6年被评定为AAA,成为广西第壹家获批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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