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聚石化学】虚增收入1.57亿元!聚石化学财务造假坐实,公司及责任人被重罚
【查看信息来源】 2-4 15:13:09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尹珊
2月4日,广东 聚石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聚石化学 )发布公告称,正式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因涉及信息披露非法,公司及4名当时担任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670万元。
公告显示,此次事件始于2025年11月21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6年1月9日,公司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违法事实与处罚方向初步明确。如今调查正式公布,处罚决定落地。
根据《行政处理决定书》, 聚石化学 及其子公司通过三类无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造成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包含:
其一,通过其当时实际控制的4家贸易公司进行虚假交易,虚增收入超过8655万元人民币,虚增成本8823.81万元人民币,虚减利润168.72万元;
其二,介入第叁方贸易链条,利用自制的货权转让单循环交易,虚增收入和成本各约5223.6万元人民币,未对利润发生影响;
其三,子公司销售货物但未实际出库,虚增收入约1802万元人民币,虚增成本1799.58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2.43万元。
以上行为综合造成公司2023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约1.57亿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约1.58亿元人民币。
针对上述犯法行为,监管机构依法作出如下处罚:
对 聚石化学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
对陈钢给予警告,并处180万元罚款;
对刘鹏辉给予警告,并处90万元罚款;
对伍洋给予警告、处以80万元罚款;
徐建军给予警告,各处以80万元罚款。
上述4名责任人合计被罚43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 聚石化学 于2007年正式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在上海证交所上市。主要业务为化工 新材料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 新能源 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等领域。
从公开财报看,公司自上市以来盈利持续承压。2021年上市首年,归母净收入为0.83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下滑47.67%;尔后连续两年下滑,2022年归母净收入为0.45亿元人民币,2023年为0.29亿元;2024年公司归母净收入为-2.36亿元人民币,盈利下滑趋势达到顶点。
根据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当期归母净收入为-1.2亿元至-9000万元人民币,扣除非我们时常性损益后的净收入为-1.5亿元至-1.25亿元人民币,公司仍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