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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福能】子公司串通第三方财务造假 - ST福能被罚款650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2-7 9:49:51
ST福能(300173.SZ)2026年2月6日公告,因子公司财务做假造成ST福能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ST福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 万元罚款。
《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2020年6月,ST福能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与 重庆市 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光电”)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最终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
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2020年虚增利润3579.85万元人民币,占ST福能2020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虚减利润2265.09万元人民币,占ST福能2021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6.64%。ST福能2020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ST福能表示,据了解,广东证监局同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相关责任人员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顶级管理人员。
ST福能同时称,公司已于2024年一季度完成大宇精雕100%股权出售,不再将其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大宇精雕业务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无关,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截至该公告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