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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集芯-自问自答-蹭热点 一个月内第4家涉误导性陈述被证监会立案
【查看信息来源】 2-14 16:43:03
2026年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对 英集芯 (688209.SH)立案侦查。案由为 英集芯 在上证E互动平台人为策划“自问自答”,信息披露构成误导性陈述。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2026年1月14日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通报的第4家因涉嫌误导性陈述而被立案侦查的上市公司。
此前被立案侦查的企业分别为 向日葵 (300111.SZ)、 容百科技 (688005.SH)、 亚辉龙 (688575.SH)。其中 容百科技 已收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宁波证监局拟对公司及两名责任人合计罚款950万元。
业内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当前上市公司“蹭热点”、误导中小投资人的现象有愈演愈烈趋势,监管职能部门以“高频立案+快速严厉处罚”形成震慑,有益于倒逼上市公司信披审慎、风险充分提示。
英集芯 “自问自答”蹭“脑机接口”热点
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通报, 英集芯 于2026年1月6日在上证E互动平台人为策划“自问自答”,信息披露构成误导性陈述。该会已对 英集芯 立案侦查。下一步,将在全面调查的条件上依法处理,切实保护市场健康发展。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之前,上海证交所已于1月7日对 英集芯 及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吴任超予以监管警示。
上海证交所《监管警示决定书》显示, 英集芯 于2026年1月6日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提到公司已涉足脑机接口芯片领域,推出的IPA1299芯片专用于人体生物电信号的高精度丈量,可适用于脑电信号收集等脑机接口相关场景,已量产出货,性能参数可媲美海外头部芯片产品。
经监管督促, 英集芯 于1月7日早间披露《关于上证E互动平台有关问题回复的说明公告》称,公司的IPA1299芯片产品为与参股公司共同推出,该产品尚处市场培育期,尚未实现规模化销售,暂未对公司业绩发生重大影响,未来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其应用于非侵入式脑机接口领域,与当前国际上的侵入式脑机接口存在明显技术路径不同。公揭发布当日,公司股票价格收盘仍上涨4.51%。
“当前市场对‘脑机接口’相关概念高度关注,公司发布相关信息尤其应当注意审慎、准确,避免对投资者发生误导。”上海证交所指出, 英集芯 E互动平台回复内容未能准确反映公司IPA1299芯片产品的推出主体、销售规模、国际产品路径不同,也未就未来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况充分提示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无独有偶,2月6日被立案侦查的 亚辉龙 蹭的也是“脑机接口”热点。
亚辉龙 于2026年1月6日收盘后披露《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称,公司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脑机星链”)签订协议,双方将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和股权投资等方面开展合作,并称脑机星链是一家以 人工智能 为核心驱动力,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的企业,已开发脑电收集分析仪等产品。该公告披露后,引发媒体透露及市场关注。
经上海证交所督促, 亚辉龙 于当天夜晚又发布公告称,脑机星链目前在研产品的技术路线为非侵入式技术路径,尚无侵入式技术布局,且脑电收集分析仪等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有的产品尚处于早期研发阶段或临床前阶段。
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亚辉龙 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侦查。
年内4家公司因涉嫌误导性陈述被立案侦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显示,自2026年1月14日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通报4家上市公司因信披涉嫌误导性陈述被立案侦查。除上述 英集芯 、 亚辉龙 外,其它两家公司为 向日葵 、 容百科技 。
2026年1月14日,浙江证监局对 向日葵 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侦查。2025年9月22日, 向日葵 披露重组预案。尔后,重组标的实际产能和业务模式引发市场疑问,浙江证监局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发现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
1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容百科技 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侦查。2月6日, 容百科技 公告,收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宁波证监局拟对公司及两名责任人合计罚款950万元。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误导性陈述成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集中打击的关键,有着深刻的法理逻辑和市场背景。
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对误导性陈述行为的法律规制早有明文规定;另一方面,当前上市公司“蹭热点”、误导中小投资人的现象有愈演愈烈趋势。
“上市公司财务做假通常属于‘过去时’,而误导性陈述主要体现为‘现在进行时’,在这四起案件查处的进程中,证交所火速关注、及时警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立案侦查,在一定水平上,帮助不计其数的投资者‘避雷’、‘止损’。”厉健称。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春峰也表示,“‘蹭热点’、‘吹牛皮’、选择性披露、风险提示不足已成重灾区,远超传统财务做假。且误导性陈述多以自愿披露、互动回复、框架协议等形式出现,具有相应的隐蔽性。其危害性在于,直接误导定价,引发异常波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破坏市场公平。”
“误导性陈述是财务做假、操作市场的‘前哨’,严打可阻断风险传导。”顾春峰表示,2025年7月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明确,自愿性信披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披从事市场操作等非法行为。
2026年1月15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2026年系统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严肃查处过度炒作甚至操作市场等非法行为,坚决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在顾春峰看来,有关规定和政策导向在2026年进入强制法落地期,监管职能部门以“高频立案+快速严厉处罚”形成震慑,有益于倒逼上市公司信披审慎、风险充分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