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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昆明邮政直播卖橙子声称能-提高免疫力- 市监局 - 构成虚假宣传
【查看信息来源】 2-28 11:59:25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市 分公司在抖音直播销售普通橙子时,违规宣称具有“提高免疫力”的保健功能,被 广东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播间监测发现后,将线索移送 昆明市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认定,当事人的表现违反《 食品安全 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构成夸大宣传。鉴于其积极配合、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近日已依法责令其改正犯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据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理文书网公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2025年12月10日, 昆明市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 广东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线索移送,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市 分公司在抖音平台直播销售水果存在违法食品广告行为。
同年12月15日,该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现场无线索涉及橙子在售,查看视频回放,当事人在网络直播售卖橙子时宣称具有“提高免疫力”的功能。为查明事实真实情况, 昆明市 官渡区市监部门对当事人立案,并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取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市 分公司在抖音平台开设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市 分公司官渡”的店铺,直播销售橙子。于2025年11月27日被 广东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播间监测发现,其在直播销售橙子时使用了“提高免疫力”的宣传用语,声称具有“有助于提高免疫力”的保健功能。该公司销售的橙子实为普通水果,属于农产品,不是保健品。
2026年1月28日, 昆明市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理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内容和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昆明市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 法实施条例》第叁十八条第壹款:“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壹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营销,坑骗、诱导消费者和其它经营者。”的规定,构成夸大宣传的犯法行为。
“鉴于在案件调查进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其行为系非故意实施,犯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 昆明市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经执法人员教育引导后,当事人主动认识了自己的犯法行为。本着行政处理与教育相结合的准则,决定对其作从轻幅度的行政处理,责令改正上述犯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