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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伦】ST惠伦连亏四年 - 被监管处罚面临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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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陈燕青

  目前, 惠伦晶体 因涉嫌信披非法被广东证监局重罚,公司也变身ST。财报显示,公司已连亏四年。由于被监管处罚、业绩低迷,ST惠伦去年逆势大跌近37%,走势极其低迷,今年该股虽有反弹,但仍未收复去年下跌幅度。

  去年4月24日, 惠伦晶体 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实控人赵积清立案。

  今年1月12日,ST惠伦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经广东证监局调查,ST惠伦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虚增成本费用及虚增营业收入等信息披露非法行为,造成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与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对包含当时担任老总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在内的5名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84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有关人员合计被处罚1140万元。

  此前,公司于去年12月9日晚发布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同时,因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财务指标虚假记载,从去年12月11日起其股票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变身ST。

  调查显示,2020年期间, 惠伦晶体 以采购设备、预付工程建设款等名义,向7家供货商支付款项,资金最终转入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的个人账户,用于偿还股权质押借款及个人债务,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人民币,资金占用发生额占公司2020年末披露净资产的5.12%,但公司在当年年度报告中未作任何披露。

  为了遮掩这一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多种手段虚假记载,最终造成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9万元人民币,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高达15.79%;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人民币,2022年虚减利润140.89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和0.19%。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证券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非法造成投资者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的范畴包含投资差额损失、交易佣金及印花税损失。

  因信息披露非法, 惠伦晶体 已经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理决定书,实控人主导资金占用、多年财报虚假记载等违规事实正式落地,公司及多名高管合计被罚114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索赔通道全面开启。

  对此,资深证券维护权益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表示,在2021年4月23日到2025年4月25日之间买入 惠伦晶体 股票,并且在2025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近年来,公司业绩持续承压,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归母净收入分别录得亏损1.73亿元、1.68亿元和1.89亿元人民币。进入2025年,公司未能扭转亏损,经营压力进一步凸显,预计2025年亏损1.2亿元至1.6亿元人民币。

  对于去年业绩亏损,公司表示,亏损的主要因素来自三个方面: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迷和相关资产减值的计提。其中,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拟对长期资产及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中长期资产减值2000万元至2500万元人民币,存货减值3800万元至5000万元。另外,预计计提信用减值400万元至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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