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3月9日,珠海冠宇发布公告称,公司披露近五年自查结果:2023年6月,公司终止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上海证交所向公司出具监管工作函,2024年1月,因公司未根据规定办理权益分派、证券停复牌业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上海证交所对公司及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除此之外无其它处罚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