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龙辰科技】龙辰科技信披之谜 - 上会前夕新增一致行动人,与嘉德利谁是行业-龙头-?-读懂IPO
【查看信息来源】 3-20 19:54:00上会前夕新增一致行动人、与同行可比公司争夺行业“龙头”头衔、信披违规屡犯,带着上述诸多争议点,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辰科技”)再次走到了IPO聚光灯下。
北交所官方网站显示,龙辰科技IPO申请于2025年6月获受理,今年2月27日,该公司首发过会。这其实不是该公司第壹次上会。北交所官方网站显示,2023年6月20日,龙辰科技也曾闯到“上会关”,可是最终因不符合信披要求而被否。
此次IPO,龙辰科技的信披质量如何?时代商业研究院注意到,在第贰轮问询回复文件中,龙辰科技曾称实控人林美云的胞弟林卫良其实不是其一致行动人,然而在上会前夕却又将其定性为一致行动人。
另外,在招股书(上会稿)中,该公司将正在冲击主板IPO的泉州嘉德利电子材料股份公司(下称“嘉德利”)追加为同行可比公司,而对照两家公司的招股书后发现,两家公司均自称“行业第壹”,存在信披争议问题。
2月26日、3月20日,就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与合规等诸多问题,时代商业研究院向龙辰科技发送邮件并致电询问,但截至发稿未获对方回复。
曾因信披违规IPO被否,上会前夕紧急追认一致行动人
招股书显示,龙辰科技主要从事薄膜电容器相关BOPP(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6年2月13日),56岁的林美云合计控制该公司54.08%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老总、总经理,是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控人。
这其实不是林美云第壹次率领龙辰科技冲击IPO。北交所官方网站显示,2022年12月,龙辰科技第壹次IPO申请获受理,2023年4月该公司第壹次上会被暂缓审议,2023年6月20日再次上会被否。
北交所发布公告(签署日为2023年6月27日)显示,上市审核中心在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龙辰科技与合作伙伴全永剑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等诸多问题,而上市委审议认为,龙辰科技不符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和信披要求。
第壹次IPO铩羽而归,林美云却并未放弃IPO上市梦。2025年6月30日,龙辰科技再次踏上IPO的征程,然而其信披质量仍然值得关注。
尽管此次IPO龙辰科技已顺畅过会,可是上会前夕,即2026年2月12日,该公司却罕见地新增了一致行动人。
在第贰轮问询中,北交所指出,龙辰科技第四大股东林卫良持股比例为3.48%,为林美云胞弟,也是公司员工,要求龙辰科技说明林卫良是否为林美云的一致行动人,和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对此,龙辰科技在签署日期为2026年1月20日的第贰轮问询回复文件中,以林美云对公司拥有较高控制权,没有通过与林卫良达成一致行动来控制公司的理由和动机、两人没有达成一致行动安排和两人在董事会中独立行使董事或股东权利等为由,坚持声称公司未将林卫良定性为林美云的一致行动人具有合理性,相关信息披露准确。
而不到30天后,龙辰科技便将林卫良定性为林美云的一致行动人,此前该公司的信披准确性值得关注。
近8000万元设备采购“隐身”3年,行业地位与同行信披“打架”
结合过往的经历来看,龙辰科技的信披违规问题屡屡发生。
招股书显示,龙辰科技曾于2021年4月购买电容薄膜生产线,交易总价为852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7704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5.23%、总资产的33.21%。根据其公司章程,前述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但该公司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因此,2022年6月1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就上述违规事项对龙辰科技、林美云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然而,就在被采取口头警示的同30天,该公司又存在类似情况。
招股书显示,2022年6月,龙辰科技子公司安徽龙辰购买电容薄膜生产线,交易总价为852万欧元,根据已付汇的欧元汇率折合人民币约为7760.51万元(含关税和增值税),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85%。根据该公司章程,前述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但该公司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直到2025年5月,龙辰科技才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购买设备》的议案,对前述违规事项予以补正。至此,这笔“隐身”近3年的重大设备交易事项才公之于众。
2025年6月23日,湖北证监局就上述违规事项对龙辰科技、林美云、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林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全国股转公司就上述违规事项对龙辰科技、林美云、林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另外,招股书显示,龙辰科技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该公司2020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2020年度报告。而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7月,全国股转公司就上述违规信息披露事项对龙辰科技、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美云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令人担忧的是,这种绕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违规事项在龙辰科技屡屡发生,究竟是经营者的无心之失,还是其对规则的漠视?
时代商业研究院还注意到,在招股书(上会稿)中,龙辰科技还将正在冲击主板IPO的嘉德利新增为同行可比公司,而两家企业均在招股书中自称“行业第壹”,究竟是两者旗鼓相当还是当中有人在玩“文字游戏”?
龙辰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根据中国合成树脂协会高功能薄膜分会出具的证明,截至2024年年底,该公司薄膜电容器用BOPP(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基膜产品的产能占有率为16.9%,行业位列第壹。
嘉德利的招股书则显示,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24年该公司电容器用聚丙烯薄膜销售金额全球位列第贰、国内位列第壹,全球市场和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1.7%、16.4%。另外,嘉德利还在招股书中提到,2024年,龙辰科技在电容器用聚丙烯薄膜产品的全球和中国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7%、12.2%。
从营业收入规模来看,Wind数据显示,2022—2025年,嘉德利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5亿元、5.28亿元、7.34亿元、7.57亿元人民币,同期龙辰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44亿元、3.71亿元、6.04亿元、6.42亿元人民币,持续低于嘉德利,双方“行业第壹”的信披可靠性或有待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