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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农】*ST星农收行政处罚告知书 - 年报存虚假记载 公司及四名时任高管拟合计被罚6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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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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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 星光农机 股份有限公司(*ST星农,603789.SH)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当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3号)。因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公司及四名当时担任高管拟被合计罚款690万元;同时公司股票自3月1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浙江证监局查明,2023年,*ST星农全资子公司巴州星光致远 智慧农业 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星光致远)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6072.74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69%;虚增利润总额528.95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77%,造成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9月27日,*ST星农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浙江证监局认为,*ST星农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的有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的犯法行为。当时担任老总何德军,当时担任董事、总经理郑斌,星光致远当时担任总经理刘涛,当时担任财务责任人吴海娟未勤勉尽责,分别对公司整体管理、经营管理、子公司虚假业务实施、财务信息披露等环节负有直接责任,均被定性为公司犯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告显示,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 星光农机 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何德军、郑斌、刘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吴海娟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ST星农在公告中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同日,*ST星农披露的公告显示,因公司于3月17日收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3号),根据《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18日起将被上海证交所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星农”,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3789”,公司股票交易日涨下跌幅度限制仍为5%,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官方网站显示, 星光农机 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2004年,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业机械上市企业,专业为客户缔造作业性能优越和高效率的农业机械并提供技术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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