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董事长】科创信息因财务造假被罚150万元,董事长等相关责任人同步被罚,将连亏三年

查看信息来源】   3-17 16:47:42  


K图 300730_0

  3月17日, 科创信息 (300730)发布公告,2026年3月17日,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经查明, 科创信息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3年4月, 科创信息 与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有科技)开展服务器及应用软件销售业务。 科创信息 从事上述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在知悉业务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叁十四条的规定,同时 科创信息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进程中错误调整上述业务金额。

  上述行为造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6,320,193.9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3.57%;虚增营业成本32,601,645.30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3.57%;虚增利润12,792,144.7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94%。

  2024年4月27日, 科创信息 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费耀平当时担任 科创信息 老总,分管公司营销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与大有科技业务,知悉业务模式但未对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采取管控措施,签字保证 科创信息 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

  李杰当时担任 科创信息 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部,全面管理 科创信息 财务工作,知悉业务模式但未对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采取管控措施,签字保证 科创信息 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

  龙仲当时担任 科创信息 财务经理,直接参与大有科技业务合同审核、会计核算等工作,应当知悉业务模式,错误进行会计处理,对财务报表未审慎复核,作为财务经理对 科创信息 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签字确认,其行为与公司信息披露犯罪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科创信息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犯罪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老总费耀平,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杰,系 科创信息 上述犯罪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财务经理龙仲,系 科创信息 上述犯罪行为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

  一、对湖南 科创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二、对费耀平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三、对李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四、对龙仲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科创信息 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真挚的歉意。公司将深刻反思,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科创信息 建立于1998年,是国内 智慧政务 及智慧企业领域的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致力于为政企客户提供集软件开发、系统集成、IT运维等于一体的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于2017年12月在深交所上市。

  业绩方面, 科创信息 2022年营业收入攀上5.28亿元高峰后,开始走上亏损道路。2023、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4亿元、3.10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分别为-1.62亿元人民币,-6382万元。

   科创信息 预计2025年归母净收入亏损1.2亿元至1.6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6382万元;扣非净收入亏损1.22亿元至1.62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6493万元。

   科创信息 称,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受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降低等原因影响,项目实施及验收周期有所加长,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实现不及预期、综合毛利率下降,不能完全覆盖公司成本及费用。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约7000万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3月17日收盘, 科创信息 下跌3.09%报12.54元/股,最新市值30.24亿元人民币。

  来源:读创财经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