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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喜临门及其子公司起诉控股股东,涉案金额合计约4.78亿元
【查看信息来源】 4-1 21:05:00
4月1日, 喜临门 健康睡眠科技股份公司( 喜临门 ,603008.SH)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已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4.78亿元人民币。
公告显示,2026年3月31日, 喜临门 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顺喜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顺喜公司”)、浙江迎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迎喜公司”)作为原告,收到 绍兴市 越城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浙0602民初4695号】。
本次诉讼指向 喜临门 的控股股东浙江华易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华易智能制造”)及其一致行动人 绍兴市 越城区华瀚股权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简称“华瀚投资”)、陈阿裕(合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被告”), 喜临门 及两家全资子公司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案件已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公告披露的诉讼事实与理由,2026年, 喜临门 及子公司为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转贷业务模式,占用资金7200万元未返还,其中 喜临门 涉及1500万元人民币,迎喜公司涉及5700万元。另外,2025至2026年间, 喜临门 及子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就其已向供货商支付的款项,被告方通过保理融资业务模式,以供货商名义向银行申请融资,款项最终流向被告及其指定账户,据初步了解,被告合计取得资金约4.06亿元人民币。
喜临门 援引《公司法》第贰十一条规定称: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它股东的利益;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它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喜临门 及子公司认为,被告方前述获取资金的表现已严重损害原告利益,鉴于被告存在高度混同(三被告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三被告应共同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 喜临门 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累计为1.896亿元(该金额系公司初步统计,最终金额以深入调查及监管机构最终认定金额为准),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的危险。
另外,公告显示,公司审计机构若因此事件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和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揭发表非无保存意见,则公司股票可能会在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
同日, 喜临门 披露的公告还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阿裕及公司均于近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二者分别立案侦查。
喜临门 官方网站显示,该企业建立于1984年,是我国床垫行业第壹家上市公司,目前定义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的健康睡眠科技企业,在全球布局7大生产基地,拥有超5200家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