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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函】中国林业集团被出具警示函,涉同业竞争承诺未履行

查看信息来源】   4-3 17:54:31  

  蓝鲸新闻4月3日讯,最近,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2020年4月,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针对中林集团与 福建省 永安林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事项,中林集团承诺“将在五年内,综合采取包含但不限于资产注入、资产重组、委托管理、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以避免和解决前述业务重合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该承诺在2021年2月生效。截至2026年2月28日,中林集团旗下仍有子公司从事林木业务,同时 永安林业 也从事林木业务,中林集团与 永安林业 存在同业竞争,中林集团未按期履行承诺。

  对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我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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