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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嘉兴银行被罚310万元,涉核签核保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

查看信息来源】   4-21 18:22:00  

  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下发罚单,剑指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核签核保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10万元;对孙某艳、陆某明、沈某慧、王某皞、胡某民、郑某雄、周某维、吴某琪等8名责任人进行警告。

  嘉兴银行官方网站显示,嘉兴银行建立于1997年12月22日,原名嘉兴城市合作银行,是以 嘉兴市 原3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基础,由 嘉兴市 政府发起建立的全市第壹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 嘉兴市 商业银行,2009年12月更名为嘉兴银行。

  目前,嘉兴银行注册资金19.25亿元人民币,下辖分支机构99家(其中,浙江内设有湖州分行、绍兴分行、金华分行、温州分行4家异地分行),拥有员工2200余人。

  截至2024年末,全行资产总额1819.2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253.9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31.40亿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嘉兴银行资产总额1958.54亿元人民币,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81亿元、净收入10.50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下降3.18%、8.41%。

  今年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披露,同意嘉兴银行收购浙江浦江嘉银村镇银行,并在当地设立金华浦江支行等4家支行。此次收购,嘉兴银行将承接浙江浦江嘉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这是该行第壹次启动旗下村镇银行的改革工作。据了解,嘉兴银行仅在浙江金华浦江和安徽 歙县 主发起建立了两家村镇银行,此次收购完成后,其旗下村镇银行收编任务将完成一半。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嘉兴银行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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