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际华集团】际华集团因年报造假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际华-

查看信息来源】   4-30 17:20:00  

K图 601718_0

  4月29日, 际华集团 (601718.SH)发布公告,最近,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罚232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际华集团 ”更改为“ST际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 际华集团 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0.98亿元、29.98亿元、5.51亿元、10.13亿元人民币,合计虚增营业收入约96.6亿元人民币。

  其中,际华国际存在跨期确认土地出售收入造成虚减利润。 际华集团 全资子公司跨期确认襄阳土地出售收入,造成 际华集团 2020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总额5.02亿元人民币,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60.26%。

   际华集团 还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018年至2019年, 际华集团 子公司新兴际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国贸”)与多家公司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并对此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造成 际华集团 2018年、2019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0.98亿元、29.98亿元人民币,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2.48%、14.17%,虚增营业成本50.79亿元、29.80亿元人民币,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22.29%、14.04%。

  监管还查明, 际华集团 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020年至2021年, 际华集团 二级子公司际华岳阳 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 新材料 ”)与多家公司开展代理业务并用总额法确认收入,造成 际华集团 2020年、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51亿元、10.13亿元人民币,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3.68%、6.54%,虚增营业成本5.51亿元、10.13亿元人民币,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3.60%、6.5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责令 际华集团 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李义岭、袁海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段银海、何华生、容三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邱卫兵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彭长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吴同兴、夏前军、刘改平、邓晓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王静疆、马建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上述人员中,李义岭、袁海黎被定性为2018年至2020年犯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同兴、夏前军被定性为2021年犯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6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实行后A股股票简称由“ 际华集团 ”更改为“ST际华”,证券代码仍为“601718”,股票价格的日涨下跌幅度限制为5%,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