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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函】康欣新材料被出具警示函,涉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查看信息来源】   5-2 10:16:59  

  蓝鲸新闻5月2日讯,最近,山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 康欣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 康欣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至2021年期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情形,造成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郭志先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邵建东当时担任老总,李洁当时担任总经理,李武鹏、秦钲懿当时担任财务总监,牟儆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责。

  对此,山东证监局决定对 康欣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以上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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