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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造假横跨IPO前后,拟罚2.06亿!又一家企业或成强制退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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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之间,一份罚单公告,将ST清越推向了悬崖边缘。

  2026年5月8日晚间,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清越”)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因涉嫌欺诈发行和年报虚假记载,ST清越被拟处罚约1.73亿元人民币,四名高管拟被合计罚款3300万元人民币,总计罚金高达2.06亿元人民币。

  更令投资者揪心的是,根据《告知书》认定事项,ST清越可能触及科创板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公司股票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旦正式处罚决定书落地,退市将成定局。

  就在罚单公布的同一夜,另外一个消息同步传出——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ST清越实控人高裕弟三方,宣布拟共同注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这意味着,投资人的赔偿通道已在最短的时间打开。

  从追究责任到赔付,监管的“组合拳”没有丝毫迟延。

  IPO时就已“注水”,上市后利润再虚构

  ST清越的做假,不是一时失足,而是一场横跨上市前后的精心谋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的事实显示,其违法问题贯穿了从IPO到上市后的三个关键阶段。

  早在冲刺科创板时,做假就已经开始。 2021年,ST清越通过故意少计存货降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约1065.49万元人民币,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和注册稿披露当年利润总额的21.72%。这意味着,ST清越用来叩开资本市场大门的财务数据,从一开始就注了水,已涉嫌构成欺诈发行。

  上市之后,做假变本加厉。 2022年度,ST清越如法炮制,少计存货降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还拖延对补缴税款的会计处理。这一连串操作,令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约4540.21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

  进入2023年,做假仍在持续。上半年,ST清越再度虚增利润约4753.60万元人民币,占半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这时,其隐匿了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的重大事项,该金额占2022年经审计净收入的79.74%,却始终未被及时披露。

  横跨上市前后,IPO、年报、半年报,步步做假,层层加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开出的罚单也与违法水平相匹配:身为上市公司的ST清越拟被罚1.73亿元;当时担任老总高裕弟拟被罚1050万元并处8年市场禁入;副总经理拟被罚900万元并处6年禁入;财务总监兼董秘拟被罚750万元并处5年禁入;监事会主席拟被罚600万元并处4年禁入。合计罚金2.06亿元人民币,禁入措施覆盖了从财务到销售的核心管理层。

  更致命的是退市风险。根据《告知书》,ST清越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已经被披星戴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冻结其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从2025年10月31日立案到2026年5月8日下发事先告知书,调查仅用约六个月,效率之高释放出“从快从严”的清晰信号。

  广发牵头设赔付基金,投资者保护机制同步激活

  巨额罚单和退市利剑悬顶之下,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答案已在5月8日当天夜晚揭晓。

  ST清越在公告中披露,收到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实控人高裕弟的公告,三方拟共同注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对适格投资人的投资亏损进行先行赔付。同日, 广发证券 董事会以11票全票赞成通过议案,明确“同意公司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措施”。

  这意味着A股市场又一单先行赔付实践正式启动。从2013年万福生科案开创先河直到今天,先行赔付机制已走过十余年,正从个案创新走向常态化运作。

  回溯整个历程,每一步都刻着投资者保护升级的印记。2013年,万福生科案中,平安证券出资3亿元设立专项基金,最终95%以上的适格投资者达成和解,补偿近1.79亿元人民币。2014年, 海联讯 案由大股东出资2亿元赔付,成为唯一一例由大股东主导的案例,98.81%的应补偿金额完成划付。2017年,欣泰电气案成为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落地后的首个券商案例, 兴业证券 出资5.5亿元人民币,两次赔付后,95.16%的适格投资者获得了约2.42亿元的赔偿。

  近几年,先行赔付力度明显加码。2023年的紫晶存储案中,作为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第壹例适用, 中信建投 证券联合其它中介机构出资10亿元人民币,三个月内完成近1.7万名投资者、约10.86亿元的赔偿,人数和金额比例分别高达97.22%、98.93%。2025年底至2026年初,广道数字案又让先行赔付第壹次在北交所落地,五矿证券出资2.1亿元人民币,赔付资金于3月划付到位。

  此次ST清越案,赔付基金由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和实控人三方共同注资设立,再次强化了“中介机构担责、关键少数托底”的追究责任联动逻辑。这既是对受损投资人的切实抚慰,也让做假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无法轻易甩锅。

  支撑这一趋势的,还有制度的持续完善。2026年2月1日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后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正式施行。修订明确开出五项“负面清单”——拒绝阻碍调查、缺乏承诺金缴付能力、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修复、曾适用承诺制度未逾一年,和审慎监管认为不适用的其它情形,均不予受理。同时,承诺金数目被要求“很多于可能被处以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为赔付底线划出硬杠杠。为了防止程序被滥用,修订还特别规定,利用承诺程序恶意拖延调查、泄露协商内容等行为将被定性为“违背老实信用原则”,面临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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