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开始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上市时间不足4年
【查看信息来源】 5-12 13:49:06
自2026年5月12日起, 清越科技 (*ST清越,688496.SH)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距其2022年12月28日在科创板上市,尚不足4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5月8日通报, 清越科技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半年报虚增利润,涉嫌欺诈发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理事先告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在通报中称, 清越科技 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海证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清越科技 也表示,如根据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与 清越科技 同日被通报的还有 元道通信 (301139.SZ),公司也因涉嫌欺诈发行、财务作假面临严厉处罚,深交所也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业内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欺诈发行严重破坏IPO审核权威,动摇信息披露制度根基。对欺诈发行严查严打,有助于净化发行市场生态,确保资本市场真正服务于优质企业,而不是沦为做假者的“提款机”。
上市前后财务作假盈利能力持续恶化
5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通报,对 清越科技 财务作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理事先告知。并表示, 清越科技 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海证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清越科技 同日披露,根据《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犯罪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11日停牌一天,于5月12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清越”更改为“*ST清越”。
上海信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赵敬国对记者表示,从严格法律程序角度而言,公司目前仍处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预警”阶段,最终退市需以《行政处理决定书》的作出及上海证交所终止上市决定的出具为标志。但从实务层面看, 清越科技 已处于退市倒计时的本质阶段。
据《告知书》显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2021年, 清越科技 通过故意少计存货降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1065.49万元人民币,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21.72%。因此, 清越科技 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 清越科技 因故意少计存货降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造成2022年度利润总额虚增4540.21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造成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虚增4753.60万元、占2023年半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
另外,2023年, 清越科技 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收入的79.74%。
清越科技 官方网站显示,公司建立于20十年,传承产业报国的梦 想,专注创新10余载,已成长为行业可靠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以PMO LED 、电子纸与硅基O LED 三大业务板块为主的多元化格局。
2022年12月28日, 清越科技 在上海证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40万元人民币,发行价为9.16元/股。然而,截至2026年5月8日收盘,其股票价格报4.35元/股,较发行价下跌52.51%。
在经营业绩上, 清越科技 利润总额在上市后连年亏损。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 清越科技 2021年利润总额为4906.56万元人民币,扣除《告知书》认定虚增的1065.49万元人民币,当年实际利润总额为3841.07万元。
其2022年年报披露的 利润总额为4341.39万元人民币,扣除虚增的4540.21万元人民币,当年利润总额已为负值(-198.82万元)。
在这之后,其盈利能力进一步恶化。年报显示,2023年至2025年利润总额分别为-15068.83万元、-9447.21万元、-11916.97万元;净收入分别为-11793.34万元、-6949.49万元、-9884.34万元。
在2023年至2025年年报中, 清越科技 管理层在“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皆强调了外部环境对显示行业的不利影响。
实控人系行业先行者将被证券市场禁入8年
在2022年12月 清越科技 上市的时候,实际控制人、老总兼总经理高裕弟曾表示,成功登陆科创板,是 清越科技 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企业将继续守正创新,保持定力,静下心来,为中国科创事业的发展,做一份力所能及的贡献。
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6年5月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 清越科技 的实际作为,与高裕弟的表态形成了强烈反差。而高裕弟我,也将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1050万元罚款,并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高裕弟全面负责 清越科技 经营管理,知悉、参与虚假销售芯片事项,未对少计存货降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和未及时对补缴税款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审慎关注和有效监督。其知悉、参与涉案犯罪行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情节较为严重。
清越科技 《招股说明书》及2025年年报等公开信息显示,高裕弟具有超过20年的O LED 行业经验,是我国O LED 发展和产业化的重要推动者。其为清华大学化学系有机光电子实验室O LED 项目组的成员,是我国最早从事O LED 行业的先行者之一。
高裕弟的博士论文题为《新型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及其载流子调控机理研究》。论文中“个人简历”显示,高裕弟1977年5月20日诞生于 山东省 枣庄市 ,1995年7月高中结业于 山东省 枣庄市 第八中学,同年9月免试保送清华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1999年7月本科结业并获得理学学士学位,同年9月免试推荐清华大学化学系攻读物理化学博士。
据 清越科技 公开披露,高裕弟博士结业后,曾任职于北京 维信诺 科技有限公司、昆山 维信诺 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清越科技 等公司的研发、管理等重要岗位。
清华校友总会网站曾转载过《人民画报》2015年题为《高裕弟:让高科技在产业中“发光”》的文章。文章称,高裕弟有一个著名的雅号叫“专利王子”。自从涉足O LED 领域,高裕弟个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已达70余件,并于2011年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他成功运用新型材料,使O LED 发光效率提高30%左右,寿命延长了一倍。
不过,记者发现,在高裕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两日后,清华校友总会网站已不再显示上述文章。
在资本运作上,高裕弟也是“风生水起”。2018年11月,高裕弟实际控制的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和高”),以24621.17万元的对价获得 清越科技 40.96%股权,高裕弟由此成为 清越科技 实控人。
之后, 清越科技 在2019年至2021年连续3年合计分红26480万元。昆山和高40.96%持股对应分红10846.20万元人民币,约为当初获得股权对价的44%。说白了,在 清越科技 上市之前,高裕弟已通过分红回收了近半股权收购成本。
值得强调的是,2019年至2021年, 清越科技 归母净收入、扣非净收入分别合计16384.94万元、11366.77万元人民币,约占分红总额的62%、43%。同期,其经营活动资金流净额为-8542.19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严打欺诈发行防止股市成为做假者“提款机”
目前, 清越科技 及高裕弟还在等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的最终落地。届时, 清越科技 将不得不告别挂牌了不满4年的科创板,高裕弟则将在8年内不得担任 清越科技 或其它证券发行人的董事、顶级管理人员职务。
2026年3月, 清越科技 公告,高裕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离任总经理后,高裕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核心技术人员。
除了行政处理外, 清越科技 案涉案主体还面临刑事处罚风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5月8日的通报中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坚持应移尽移工作原则,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其实, 清越科技 其实其实不是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查处的唯一涉嫌欺诈发行公司。
5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通报了 元道通信 案。经查, 元道通信 2019年至2022年虚增收入,涉嫌欺诈发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非法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3884万元人民币,对3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1800万元并对有关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元道通信 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样将移送公安机关。
“ 清越科技 、 元道通信 两公司涉嫌通过虚增利润、虚构收入等行径欺诈发行,严重破坏IPO审核权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严肃查处,有助于形成强大震慑,净化发行市场生态。”广东财经大学教授顾小龙对记者称。
顾小龙同时表示,严肃查处欺诈发行也有助于遏制劣币驱逐良币,保护市场公平环境,纠正资源错配,保护优质企业获得市场认可。
“科创板与创业板同步严查,也体现了注册制下‘宽进严管’的监察管理逻辑。”顾小龙补充道。
“‘行政重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的立体追究责任模式,完全打破了部分企业和‘关键少数’试图‘带病闯关’、将罚款视为‘上市成本’的侥幸心理,极大提高了犯罪成本。”中央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晓对记者表示。
李晓认为,通过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及时将“残渣余孽”清出市场,能有效清理资本市场“毒瘤”,避免劣质资产占用市场资源,为优质企业腾挪出更多的融资空间和估值溢价,推动市场定价机制回归理性。
“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欺诈发行是对信息披露制度根基的动摇。严查严打是为了确保资本市场真正服务于具备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的实体企业,而非成为做假者的‘提款机’。”李晓如是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