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5月16日讯,最近,江苏金融监管局公布了罚单,剑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两位高管。罚单显示,长城资产江苏分公司当时担任总经理申希国的主要非法事实为: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收购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针对上述行为,江苏金融监管局对申希国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另外,长城资产江苏分公司当时担任风险总监郑伟,因收购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被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