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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药业】虚增利润超66%!葫芦娃药业财报造假细节曝光,合计拟被罚2150万
【查看信息来源】 5-21 14:41:00
5月20日晚,海南 葫芦娃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葫芦娃 ”)发布公告,公司于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经海南证监局查明, 葫芦娃 在经营进程中存在部分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通过虚增药品价格虚增营业收入,和未准确计提配送费、仓储费、运输费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造成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10亿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7%;虚增利润总额8958.03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率高达66.11%。
而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则虚减营业收入4260.10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3%;虚减利润总额2766.11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9.35%。
另外,公司2024年5月14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因此也构成虚假记载,后该可转债发行审核于2024年9月6日被上海证交所终止。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海南证监局拟对 葫芦娃 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明确,对 葫芦娃 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刘景萍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于汇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王清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受此影响,根据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有关规定, 葫芦娃 股票自5月2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不过,本次风险警示不涉及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葫芦娃 ”,证券代码605199保持不变,股票交易日涨下跌幅度限制仍为5%,并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公司触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形,但根据监管规则,该情形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标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表示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 葫芦娃 是一家以儿科用药为特色的综合性医药企业,主要业务涵盖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线覆盖呼吸系统类、消化系统类、全身抗感染类等多个用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