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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太惨了!借账户炒股19年 - 不赚反亏476万!这位证券从业人员被罚
【查看信息来源】 5-24 5:51:00券商从业人员“借用他人账户炒股”的悲剧案例再添一例。
最近,天津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书,证券从业人员迟某因长达19年的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行为,不仅累计亏损高达476.21万元人民币,还收到了监管的25万元罚单。
天津证监局公告显示,迟某在涉案期间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自2005年8月至2024年2月,实际控制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经监管职能部门计算,累计亏损高达476.21万元。根据相关劳动合约、询问笔录、证券及银行账户资料等多重证据,监管认定了其违法事实。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其实,监管系统早已对迟某的违规行为实施了预警。2024年11月,天津证监局就曾对迟某作出过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相关决定书载明,迟某在 财达证券 天津狮子林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表现,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壹款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当时已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此基础上,监管职能部门进一步启动立案侦查。迟某在收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后,未在规按时间内领取告知书,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
监管职能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犯法行为。依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天津证监局最终决定对迟某处以25万元罚款。
迟某案其实不是孤例。自2024年以来,监管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的打击力度。
业界分析人士指出,尽管从业人员熟知合规红线,但在利益诱惑面前仍有刀尖上 舔血者选择揭竿而起,此次长达近19年的交易周期不仅未实现盈利,反而巨亏近500万元人民币,这意味着,证券从业人员个人违规操作亦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和合规代价。
目前,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多起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开出罚单,涉及数十名从业人员,多名人员被处以罚款甚至市场禁入。一系列案件表明,监管职能部门对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证券的“零容忍”态度正在持续强化,制度“高压线”已全面架起。
天津证监局表示,迟某应自收四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25万元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据复印件送交监管职能部门备案。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