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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欢瑞世纪 - 股东所持970万股将被司法强制执行,裁定卖出价格不低于2元/股

查看信息来源】   6-21 18:37:00  
欢瑞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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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 欢瑞世纪 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欢瑞世纪 ,000892.SZ)发布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最近,公司收到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青宥仟和”)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的公告》及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道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黑0104执恢731号之十二)。裁定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行人青宥仟和持有的企业股份9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88%,其中裁定载明卖出价格不得低于2元/股。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司法强制执行尚未开始实施。

  根据公告,青宥仟和与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欢瑞世纪 股份58,842,3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983%。此次被司法强制执行的970万股,为青宥仟和目前持有的全部 欢瑞世纪 股份。

  公告披露,此次股份处置源于过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青宥仟和早在2017年便将其持有的部分 欢瑞世纪 股份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后续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与青宥仟和等主体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黑龙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黑龙江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裁定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行人青宥仟和剩余持有的证券简称为“ 欢瑞世纪 ”合计970万股股票。

   欢瑞世纪 表示,本次股份变动是司法强制执行造成,本次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披露实施进展情况。青宥仟和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执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发生影响。

  从股票价格表现来看,截至6月18日收盘, 欢瑞世纪 报3.57元/股,下跌幅度0.83%。

  官方网站显示, 欢瑞世纪 为A股主板上市的影视集团公司。主要业务涵盖电视剧、短剧、互动剧、AIGC和艺人经纪业务等。

  从经营业绩来看, 欢瑞世纪 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约5.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84%。其中影视剧及衍生品收入3.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69%;艺人经纪业务收入1.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88%。营业收入实现增长但未能开脱亏损局面,报告期内,归母净亏损为2.52亿元人民币。今年一季度,其实现营业收入8018.2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27%;归母净亏损为3991.7万元人民币,同比亏损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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