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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3年度虚增营收、利润,南新制药收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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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新制药 (688189)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2023年 南新制药 控股子公司广州 南新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新”)在部分客户退货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造成 南新制药 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435.8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08.77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报告披露金额的5.96%、119.46%。2023年,广州南新与部分客户分别签订《应收账款协议》,在《应收账款协议》约定的资 金折扣生效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造成 南新制药 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032.4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86.45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报告披露金额的2.73%、37.65%。

  以上事项,造成 南新制药 合计虚增2023年度营业收入6468.28 万元人民币,占当期营业收入8.69%;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人民币,占当期利润总额157.11%。

   南新制药 当时担任总经理、广州南新总经理张世喜, 南新制药 当时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亮, 南新制药 当时担任老总胡新保,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湖南证监局决定,拟对 南新制药 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拟对张世喜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拟对李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拟对胡新保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据了解,2025年9月29日 南新制药 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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