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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违规担保、隐瞒诉讼,ST易联众时任董事长被罚1750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6-13 7:50:31【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13日, 易联众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易联众 )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及罚款,并对当时担任实际控制人、老总张曦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ST 易联众 ,张曦,张华芳,黄文灿,陈东红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多项违规担保及借款未披露,金额巨大
2018年10月,张曦私自以 易联众 名义为其我及关联方北京京发置业有限公司向张利云的5.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1.61%。尔后2020年5月、6月,张曦再次以公司名义为上述债务余额重新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在2018年至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期末余额中持续存在,占各期披露净资产比例最高达179.65%。直至2023年11月28日,公司才予以披露。
2018年2月,张曦私自以 易联众 名义向苏州诺金投资有限公司借款6000万元人民币,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借款在2018年至2022年年报期末余额中持续列示,占各期净资产比例最高达14.94%,直至2023年11月28日才披露。
2021年3月,张曦及其妹妹、当时担任首席战略规划师张华芳私自以 易联众 名义签署共同借款协议,向高彩娥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构成关联交易。该共同借款在2021年、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中均未披露,直至2023年11月28日才披露。
重大诉讼仲裁被隐匿,涉及金额超7亿元
2023年2月,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张利云请求 易联众 及相关方偿还借款本息等合计7.13亿元的仲裁申请,相关文书被张曦私自处理并隐匿。同年3月,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苏州诺金请求 易联众 偿还借款本息等5558.27万元的民事诉讼,相关文书亦被张曦隐匿。上述仲裁所涉金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2.10%,诉讼仲裁合计金额7.68亿元人民币,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9.28%。公司直至2023年11月28日才披露上述事项,相关半年度报告亦未披露。
依据有关规定,厦门证监局拟决定:
对 易联众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当时担任老总、实际控制人张曦给予警告,并处以17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0万元人民币,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450万元;
对当时担任首席战略规划师张华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
对当时担任副老总、执行总裁黄文灿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陈东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同时,因张曦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优势地位,私自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借款,并隐匿相关诉讼仲裁,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厦门证监局拟对张曦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 易联众 表示,本次《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事项不会触及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依据生效仲裁判决及民事判决,公司无需承担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的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