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上海证监局】收入确认违规!上海物贸收监管罚单
【查看信息来源】 6-26 21:40:08
6月26日晚, 上海物贸 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秦青林、宁斌、许伟、赵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 上海物贸 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2022年至2024年,公司子公司百联沪通开展整车批售业务,向供货商批量采购车辆,再销售给其它经销商。在批售业务中,百联沪通在向其它经销商转让车辆前未拥有对该车辆的控制权,不满足总额法确认条件,公司根据总额法确认销售收入和采购成本,不符合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二是2025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但未对2022年、2023年开展的类似业务一并更正。公司2022年、2023年开展的相关销售业务不妥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为保护市场秩序,增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证监局决定对 上海物贸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且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相关责任人也同步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另据上海证交所查明, 上海物贸 2026年4月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公告》显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部分汽车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并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影响2022年至2024年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24%、56%、43%。上海证交所认为,公司多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因此决定对 上海物贸 和相关责任人通报批判。
从上述两份罚单内容来看, 上海物贸 所涉事项均和收入确认违规相关。虽然看似只是会计过失,但却袒露了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合规隐患。正如上海证交所在纪律处罚决定书中所言:“公司前期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可能对投资者决策发生影响,不管主动还是被动进行会计过失更正,不影响相关违规事实认定。公司应当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物贸 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8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17%;归母净收入2915.0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2.32%。2026年一季度, 上海物贸 营业收入和归母净收入仍同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