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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曾声称不涉刑罪的实控人被刑拘!华恒生物信披打脸,港股梦碎

查看信息来源】   6-26 1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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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 华恒生物 (688639.SH)公告,实控人、老总兼总经理郭恒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 合肥市 公安局蜀山分局刑事拘留。

   华恒生物 在公告中强调,实控人所涉调查事项与上市公司经营无关,且郭恒华已经于公告当日以书面辞职形式辞去了 华恒生物 老总、总经理、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担任的全部职务。

  或受实控人所涉刑事案件波及, 华恒生物 公告了其决定终止发行H股股票并于港交所主板上市计划。要知道,就在三天前,6月22日, 华恒生物 刚公告已通过港交所聆讯,离港交所上市就差临门一脚了。

  不过,实控人郭恒华所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早在 华恒生物 2020年科创板IPO审核期间就已经有前兆信息。

  彼时,上海证交所在第壹、二、三轮审核问询函和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四次就郭恒华作为 华恒生物 实控人,同时又是巾帼小贷董事、巾帼典当的企业负责人、巾帼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涉入 合肥市 公安局蜀山分局所侦查薛金合等人通过巾帼系企业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要求 华恒生物 及保荐机构进行专项说明,并核对郭恒华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是否存在大额赔偿责任等诉讼风险。

   华恒生物 及保荐机构当时的回应信息则显示,薛金合等人相关犯罪表现仅为个人行为,郭恒华仅作为财务投资入股,不参与经营,无需承担退赔且不涉及刑事犯罪。随后, 华恒生物 顺畅通过IPO审核,在科创板上市并通过IPO首发、2024年定增累计净募资12.43亿元人民币。

  不过,时隔五年多,郭恒华还是被 合肥市 公安局蜀山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 华恒生物 此前所回复“实控人不涉及刑事犯罪”已不成立。该公司在科创板IPO审核期间的信披质量,或值得讨论。

  6月26日,南都记者就相关问题向 华恒生物 发送采访函。同日,该公司回复:公司在科创板IPO审核期间的各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真实准确,目前公司维持正常经营。

  实控人被刑事拘留,上市公司紧急取消H股发行

  2025年年报显示,现年60余岁的郭恒华除了是 华恒生物 的开创人、实控人,还是 安徽省 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长江商学院安徽校友会副会长,具有显赫的社会地位。

  在开办 华恒生物 之前,郭恒华曾任职安徽 氯碱化工 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03年,郭恒华辞去该国企高管职务,筹备自主创业。2005年,郭恒华与兄长郭恒平共同注资设立 华恒生物 前身(安徽 华恒生物 工程有限公司),押注生物发酵合成氨基酸赛道,并于2011年搭建了旗下第壹条规模化L-丙氨酸发酵产线。

  2021年4月, 华恒生物 正式登陆科创板,郭恒华作为实控人、开创人,历时16年率领 华恒生物 完成从100万草创公司到A股上市企业的逆袭。登陆A股后, 华恒生物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便利,通过2021年IPO首发、2024年定增合计净募资12.43亿元人民币。

  2025年9月, 华恒生物 第壹次递表港交所,谋求A+H股上市。第壹次递表失败后, 华恒生物 于2026年4月二次递表,并于6月22日公告通过港交所聆讯。

  然而,就在坐等港交所IPO发行获得新一轮融资的当口,郭恒华曝出重大负面事件。

  6月25日, 华恒生物 发布关于实控人郭恒华被刑事拘留的公告。其中显示,其实控人、老总兼总经理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 合肥市 公安局蜀山分局刑事拘留。

  该公告还显示, 华恒生物 董事会同时也收到了郭恒华的书面辞职报告,辞去该公司老总、总经理、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担任的全部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之日起效,辞职后郭恒华不再担任 华恒生物 任何职务。 图片

  不过,郭恒华仍是 华恒生物 的实控人、开创人,也是 华恒生物 自建立直到今天的掌舵人。作为一名有社会名望的公众人物,郭恒华在一定水平上也是 华恒生物 的招牌之一,因此她突然地从企业家变为刑事犯罪嫌疑人,还是对 华恒生物 各项业务进展发生影响。

  首当其冲的就是, 华恒生物 放弃了已经通过聆讯的H股发行机会。6月25日,在通过聆讯仅两天的情形下, 华恒生物 同步发布了终止H股发行计划的公告。

  旧案重提牵扯上市公司,IPO审核期间被屡次问询

  需注意的是,A股投资者对于郭恒华所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事项一点都不陌生。

  早在2016年, 华恒生物 申请上海证交所主板IPO并获受理,IPO审核期间郭恒华因陷入债务担保纠纷,造成其所持有 华恒生物 股权被法院查封冻结。2017年, 华恒生物 取消了主板IPO申请。

  2020年, 华恒生物 申报科创板IPO。上海证交所关注到,郭恒华此前所涉入债务担保纠纷风险仍在,且牵扯一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犯罪案件,其背后的深条理事由,均剑指郭恒华有持股、且担任了相关职务的巾帼系企业。

  公开文件显示,经 合肥市 公安局蜀山分局侦查,2011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6日案发期间,薛金合等人线下通过巾帼系公司(合肥高新区巾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巾帼小贷公司”)、合肥巾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巾帼投资公司”)、安徽巾帼典当有限公司(下称“巾帼典当公司”))担保进行非法集资,以高息为幌子,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进行融资,所有融资资金均记载在巾帼投资公司账户里。

  然而,自2014年末起,巾帼投资公司就一直处于巨亏,薛金合等人明知无力偿还,还通过“微金易贷”“她金控”平台线上非法募资10.37亿元人民币,用于弥补线下非法集资亏损,最终造成1726名线上集资参与人损失1.39亿元人民币,还造成线下投资人损失1.04亿元人民币。

  该案件最后经 合肥市 蜀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二审终判决,薛金合等9人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薛金合被判集资诈骗罪,薛金合最终被判19年有期徒刑。

  郭恒华作为巾帼小贷的股东兼董事、巾帼典当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巾帼投资公司的股东及实控人,因签署了相关债务担保协议,名列相关债务追偿案件的被告席。

  对此,上海证交所在第壹、二、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均要求 华恒生物 及保荐机构核对郭恒华是否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表现,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是否面临大额追偿责任等。

   华恒生物 则在各轮问询函回复文件及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文件中表示,郭恒华入股巾帼系企业仅为财务投资,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赔偿责任,且该案件《刑事判决书》未认定郭恒华涉及刑事犯罪。 图片

  不过, 华恒生物 2016年申报主板IPO的招股书显示,截至2015年底,郭恒华持有巾帼小贷18%股权,持有巾帼投资33.32%股份。 华恒生物 也曾经参股巾帼小贷、巾帼典当,后于2015年12月将所持股份对外转让。

  由此上海证交所也关注到郭恒华、 华恒生物 曾自巾帼系企业处罚别获得1464.14万元、747.30万元分红,并在科创板IPO审议会议现场要求 华恒生物 说明上述分红款的合法性,是否存在被追缴的危险。 华恒生物 则在审议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文件中表示,上述分红款不是来自薛金合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经营活动。

  不难发现,甭管是此前取消的主板IPO,还是后续通关成功的科创板IPO,实控人郭恒华所涉巾帼系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营活动,始终都是 华恒生物 IPO审核的重中之重。

  只不过, 华恒生物 及保荐机构在IPO审核期间历次回复中,一直重申实控人郭恒华不涉及刑事犯罪,该公司最终顺畅登陆科创板,并借IPO首发、2024年定增累计净募资超12亿元人民币。

  然而,实控人最新被刑事拘留的动态,却狠狠打脸了 华恒生物 此前的披露信息。对此, 华恒生物 回复南都记者,公司在科创板IPO审核期间的各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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